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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侯承旭/高雄報導〕高雄市去年總計取締攤販件數超過六萬件,以市府統計的攤販數計算,平均每個攤販一年收到八張以上的罰單。

平均一攤收八張罰單

攤販在大街小巷隨處可見,雖然提供民眾方便,卻可能造成交通、環保市容等問題。根據市府主計處統計,高雄市去年取締的攤販件數高達六萬四千五百餘件,創下近三年來新高,取締的單位包括市場管理處、衛生局、警察局、稅捐處、環保局等。

市府經發局調查,目前高雄市的攤販共有七千八百餘攤,其中不到三千攤是有證攤販,其餘四千八百餘攤都是無證攤販。若以去年的取締件數計算,平均每個攤販去年收到八張以上的罰單。

在六萬四千餘件的攤販取締案件中,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多,總計達五萬九千件,其餘則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、食品衛生管理法、營業稅法等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每張罰單最少一千兩百元。

有議員質疑,攤販取締件數逐年增加,尤其去年底兩個月的取締頻率明顯增加,「經營攤販都是辛苦的賺食人,市府應該給予輔導,而不是動輒開罰單挹注市庫收入。」

市府澄清,去年是縣市合併第一年,全市攤販數量增加,民眾檢舉也增加,因此取締攤販的件數增加,但仍以勸導優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