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nex

〔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/台北報導〕新北市吳姓男子99年間與中輟少女佳佳(化名)援交3次,每次想要「回本壘」,緊要關頭顧念佳佳仍是處女,3次都以口交完事,法官念在吳某沒前科且緊要關頭懂得「煞車」,昨判決緩刑。

檢警調查,佳佳當年僅13歲,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從事服務業20多歲的吳某,相談甚歡,認識2個月後吳某提議以2000元援交,經常蹺家的佳佳急需用錢,兩人第一次就約在汐止某汽車旅館,正當吳某興致高昂想要做愛,緊要關頭想到佳佳實在太「幼齒」,又還是處女,實在「吞不下去」,後由佳佳為吳某口交,最後體外射精草草結束。

後來吳某又找佳佳在同一間汽車旅館援交兩次,也同樣僅是口交,佳佳後來返回社會服務機構,向輔導老師坦承「已有性經驗」,輔導老師趕緊帶佳佳到新北市少年隊報案。

法院認為,吳某雖與未成年少女性交,但勉力克制,性交的方式僅止於口交而沒有侵入性器,算是保全少女部分貞操,雖然3罪各判1年半,但給予緩刑5年。

蕃新聞新版 馬上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