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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黃村杉/新北報導 人行道不容許汽車任意違規停車,警方鑑於市長朱立倫日前在市政會議中,指員警未從嚴取締人行道違規停放車輛,警方為了顏面當機立斷從3月27日開始執行全市交通大執法,針對車輛違規停放在人行道上加強取締並拖吊,3天內警方就勸導了313件,當場舉發94件,拖吊215件及逕行舉發249件。 為還給市民一個良好且安全的通行空間,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順暢,交通大隊長周國雄強調,警方除了將嚴格執行取締違規停放在人行道的車輛外,對於因為違規停車造成破壞人行道的車輛,警方也將移請相關單位研議要求車主賠償,並呼籲駕駛人,停車按規定,不要因為貪圖一時之便,造成其他人的不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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