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neh中國時報【陳界良、盧金足╱台中報導】

前台中縣政府地政處重畫科技士張志賢,民國九十六年到九十八年負責台中港特定區重畫案期間,涉嫌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,前後至少五十次,金額高達一○八萬元,台中地檢署昨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他起訴。

地政局指出,張志賢如果二審被判刑,才會對他停職,現在市府還扣住包商兩億多經費。

張志賢擔任重畫科技士期間,承辦「台中港特定區」重畫案,工程由中泱工程顧問公司負責管理,德昌營造公司得標,總價廿五億二千多萬元。德昌李姓處長為避免張藉故延宕、刁難,向中泱公司高姓監造人員表示,願支付張、高每月共八萬元酒店消費額度。

檢警調查,高男自九十六年三月起,每月不定期安排張男一起前往台中市的理容KTV、舞廳及有女陪侍的酒店飲宴作樂,帳單由高男簽帳墊付或由李男陪同到場支付。至九十八年八月間,張、高、李共喝花酒達二百四十萬元,經估算,張男約花掉一○八萬元。

檢警跟監調查後,九十八年九月搜索縣府地政處、相關廠商等地點,將處長、科長、張志賢與業者共廿多人帶回偵訊,張嫌坦承接受廠商招待,訊後以廿萬元交保。

台中地檢審酌,張男在偵查中坦承接受招待喝花酒不諱,並已繳交不法所得一○八萬元,顯有悔過之意,偵結後依貪汙治罪條例將他起訴,但也請法官依法減輕其刑。

艾爾之光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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