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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堂夥伴

〔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/桃園報導〕桃園縣政府正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工程,由於下水道最後將連接家戶化糞池,但國人居住文化是把後巷空間充分利用、違章加蓋。水務局統計,桃園等五地至少五到三成房屋後巷違建須拆除,一旦施工,勢必引起反彈。縣長吳志揚指示水務局,提出說帖溝通。

水務局長李戎威昨天在縣府主管會報,提出縣內下水道工程執行簡報。他指出,未來下水道必須連接家戶化糞池,施工時要有七十五公分空間,雙側則是一.五米;但目前國內建築大都將化糞池放在後巷,房屋也大都有二次施工情形(也就是違章加蓋),未來,這些佔用防火巷的建築都要拆除。

李戎威說,依照下水道法規定,家戶要強制納管,還須負擔接管費用,預估每戶為九萬元。

桃園縣為加速污水下水道建設,九萬元由縣府吸收,民眾房屋化糞池如果在後巷,只要拆除違建、空出七十五公分空間即可;整條巷弄裝設完畢後,縣府還會進行綠美化工程。住戶只要拆除一樓後巷違建即可,二樓以上還是可以保留。

如果用戶拒絕接管,三年後公告為強制納管區域,用戶還是要自行付費接管,否則將依下水道法處新台幣三千元到三萬元不等罰金,如果妨礙其他用戶接管,也會進行違建查報拆除作業。

水務局統計,目前施工的大溪、龍潭等地居民所屬後巷房屋約有三成有違章加蓋,龜山鄉高達七成,桃園、中壢等都會區有五成。

因茲事體大,吳志揚希望水務局提出新的說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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