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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劉榮/台北報導〕公營住宅政策被郝市府列為重大施政,北市府預定分兩年編列近廿八億元,價購捷運共構宅一百廿七戶,這些悉數位於捷運車站的捷運宅,甚至還附有車位,坪數雖然都在廿坪以下,但未來每月租金可能超過三萬元,台北市議員陳孋輝批評,發展局把豪宅拿來當公營住宅,「這算什麼居住正義!」

發展局︰自行興建 用地難取得

台北市發展局長丁育群表示,市府預定在二○一四年釋出四千八百零八戶公營住宅,但扣除位於新北市的一千五百戶,要達到目標,勢必要自行興建,但取得用地,仍有許多阻礙要克服,捷運共構宅是市府土地配合捷運聯開,「現成的」成屋。

議員︰有的是附車位豪宅

陳孋輝表示,公營住宅主要是租給青年及中等收入市民、收取較便宜的租金,但發展局卻編廿八億元,買一百廿七戶位於市中心,甚至還把附有車位的豪宅,拿來當公營住宅。

根據發展局送到市議會的公營住宅說帖,目前預定向捷運局價購的公營住宅,分別位於蘆洲線行天宮站、松山南京站、板南線龍山寺站、文湖線港墘站、新店線萬隆站上,坪數幾乎都在廿坪以下,但每坪單價幾乎都在七、八十萬以上,總共一百廿七戶,還包括四十四個車位。

陳孋輝表示,如果不是市府「左手買右手」,這些房子依市價賣,價格勢必更高,發展局不能因為新建公營住宅遭遇困難,就買現成的捷運宅來湊數,把這些小豪宅分給經濟相對弱勢的族群居住,就算租金可以獲得一定比例補貼,但完全不符合「居住正義」,也無法滿足既有需求,市府倒不如全數出清,把有限的資源花在興建更多社會住宅。

發展局表示,「出售房價相對高檔的捷運宅,把預算拿來蓋更多房子」,確實也是選項之一,但捷運宅售出,預算依規定必須納入捷運建設用的重置基金,無法做為興建公營住宅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