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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翁聿煌/特稿

新北市新店區十四張的利記公厝月前動工拆遷,過程造成部分建築毀損引發爭議,市政府交通局固然已和所有權人達成拆遷重組協議,但欠缺專業單位監督與指導拆遷細節,致使建物受到不當損壞,負責保存歷史文物職責的市府文化局應主動介入,力求完整保存具有歷史文化的古厝。

十四張利記公厝紛擾事件,負責文物保存的文化局遲遲不作為,過程推諉,只因公厝不是指定古蹟,自認沒有立場介入,試問,利記公厝擁有百年歷史,見證先人移民史,從被劃入捷運環狀線機場用地後,文化局又扮演過任何主動積極保護古建築角色?

利記公厝拆遷重建,如果放任自行重建,恐怕原味盡失,文化資產破壞殆盡,身為主管機關的文化局難道不汗顏?建議文化局應儘速研議如何協助重建,提供專業拆遷與重組,讓文化資產仍能適度保存。